节假日是“四风”问题爆发的关键节点,为保证换届期间风清气正、廉洁过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积极履行主体责任,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在元旦节前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各项作风建设纪律规定,严格遵守“十严禁”。 一、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公款旅游,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二、严禁巧立名目表彰奖励发放奖金实物,违规发放津补贴; 三、严禁违规公款购买珍稀药材、珠宝玉石、名瓷名画等名贵特产; 四、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铺张浪费,借机敛财; 五、严禁个人餐饮消费讲排场、摆阔气等餐饮浪费行为; 六、严禁公职人员在工作日午间饮酒和在节假日值班期间饮酒; 八、严禁村(社区)“两委”换届期间借元旦、春节之机为选举人提供吃请,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 十、严禁违反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及相关规定。